教研室工作制度

发布者:思政部发布时间:2014-05-08浏览次数:10

    一,会议制度,非特殊情况,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全体成员会议,原则上为业务学习及教学研究会议,如教学讲评,考试分析,探讨改进教学方法,交流教学经验,教研立项等,会议过程中应做好会议记录 南宫体育,    二,听课制度,每学期教研室正,副主任听课不少于8次,各课程专任教师相互之间进行听课每学期不少于6次,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,观摩课等活动,全教研室人员均应参加,听课后,应组织必要的评议或交流活动,    三,集体备课制度,凡属于课程教学或教材内容中的新问题,新疑点,任课教师认为有必要集体商讨,教研室则应组织集体备课,    四,试讲制度,初次担任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及新开课程的教师,在正式讲课前,应进行试讲,经教研室全体评议通过,才能正式上课,    五,检查汇报制度,各教研室除加强各项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外,每学期要做好三项检查工作,即开课前的期初教学检查,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检查,各教研室应定期向基础部领导汇报本教研室工作,并接受学院和基础部的检查,    六,考核制度,按照学院和基础部对人员考核的规定和布置,结合检查情况和评估小结,每学年进行一次学年考核总结,并上报有关材料,   七,承担思政部布置的其他工作, 。